在中国道德绑架为什么这么普遍呢?是因为道德缺乏一个根基,这个根基是个人权利。在古代呢,从不宣传个人权利,只弘扬社会道德。结果就是道德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侵犯了个人权利,是社会道德整体沦为绑架个人权利的工具。而且这种传统呢,由来已久。道德观是儒家的核心价值观,儒家的理论核心是研究人与人的关系,仁义礼智信都是如此。但是儒家道德缺一块地基,因为儒家不研究个人权利。事实上,个人权利是构建人与人道德关系的地基。只有承认并尊重每个人的生命权身体权、财产权一系列的个人权利基础之上,道德大厦才是稳固的健康的可生长的。举两个简单的例子,张三说让一个梨给李四吃,结果李四却说,这个梨本来就是我的,不用你让。这个案例说明,道德是建立在产权至上的,没有财产权的人,没有个人权利的人,她连行使道德的资格都没有。再例如,老人在地铁上要求女孩让座,女孩有没有不让座的权利?如果女孩儿必须让座,那道德的自愿性就丧失了,道德就直接沦为了强迫和强制,变成了规则和法律。所以恰恰要保护不让座的权利,才能让道德具有正当性、自愿性和高尚性。你越批判别人不道德,道德就越不道德,道德只要沾上一点点的强制,道德警察就会像宗教警察一样无孔不入。因为道德是诛心的,道德远比法律管的更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