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考虑对持有加密货币的银行进行监管制度的改变

香港金融管理局(于周三提出了对持有某些数字资产的金融机构更灵活的资本要求。这一倡议表明该地区推动成为全球加密货币中心的决心。

当地媒体报道称,该国中央银行推出了新的监管政策手册模块,CRP-1。该规定描述了虚拟资产应如何根据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全球资本标准进行分类。

) HKMA在香港实施巴塞尔标准

香港金融管理局于八月中旬发布了一份通知,确认国际法律将在2026年初在该国生效。该咨询文件分发给当地银行业,详细说明了中央银行在香港监管框架内实施巴塞尔标准的方案。

新的规定还集中在数据中心如何处理在无许可区块链上运行的加密资产。根据最新草案,在无许可区块链网络上构建的加密货币,如果其发行者实施功能性的管理和风险缓解措施,则可能符合更低的银行资本要求。

新的银行提案将代币化资产和符合稳定币框架的稳定币与像 BTC 和 ETH 这样的无担保加密货币分开,而不是将所有数字资产视为相同。巴塞尔规则还引入了 1,250% 的风险权重,要求银行保持相当于数字资产价值 100% 或更多的资本,以保护可能的损失。

这些规定使银行与虚拟资产的合作变得不经济,但新规定可能会降低合格加密货币持有的门槛。香港金融管理局还计划首先只批准少数稳定币发行者,为他们在接下来的几个月中留出足够的时间以准备在明年初开始实施资本要求。

HKMA制定了稳定币发行者的规定

根据新规定,香港的稳定币发行者必须获得许可才能发行旨在保持与港元稳定价值的稳定币。企业还必须保持高达HK###百万的股本、HK$25 百万的流动资金以及额外的流动资金,以维持公司至少12个月的运营费用。

HKMA还允许稳定币持有者以面值兑换他们的资产,过程需耗时一个工作日。该银行还禁止发行人对赎回申请施加不合理的费用或条件。

中央银行还警告说,无牌照经营稳定币受监管活动的发行人面临高达HK$3 百万的罚款和最长七年的监禁。发行人还将面临每天HK$100,000的罚款,罚款将按每个持续违规的日子计算。

BTC2.48%
ETH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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