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考慮對持有加密貨幣的銀行進行監管制度的改變

香港金融管理局(於周三提出了對持有某些數字資產的金融機構更靈活的資本要求。這一倡議表明該地區推動成爲全球加密貨幣中心的決心。

當地媒體報道稱,該國中央銀行推出了新的監管政策手冊模塊,CRP-1。該規定描述了虛擬資產應如何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全球資本標準進行分類。

) HKMA在香港實施巴塞爾標準

香港金融管理局於八月中旬發布了一份通知,確認國際法律將在2026年初在該國生效。該諮詢文件分發給當地銀行業,詳細說明了中央銀行在香港監管框架內實施巴塞爾標準的方案。

新的規定還集中在數據中心如何處理在無許可區塊鏈上運行的加密資產。根據最新草案,在無許可區塊鏈網路上構建的加密貨幣,如果其發行者實施功能性的管理和風險緩解措施,則可能符合更低的銀行資本要求。

新的銀行提案將代幣化資產和符合穩定幣框架的穩定幣與像 BTC 和 ETH 這樣的無擔保加密貨幣分開,而不是將所有數字資產視爲相同。巴塞爾規則還引入了 1,250% 的風險權重,要求銀行保持相當於數字資產價值 100% 或更多的資本,以保護可能的損失。

這些規定使銀行與虛擬資產的合作變得不經濟,但新規定可能會降低合格加密貨幣持有的門檻。香港金融管理局還計劃首先只批準少數穩定幣發行者,爲他們在接下來的幾個月中留出足夠的時間以準備在明年初開始實施資本要求。

HKMA制定了穩定幣發行者的規定

根據新規定,香港的穩定幣發行者必須獲得許可才能發行旨在保持與港元穩定價值的穩定幣。企業還必須保持高達HK###百萬的股本、HK$25 百萬的流動資金以及額外的流動資金,以維持公司至少12個月的運營費用。

HKMA還允許穩定幣持有者以面值兌換他們的資產,過程需耗時一個工作日。該銀行還禁止發行人對贖回申請施加不合理的費用或條件。

中央銀行還警告說,無牌照經營穩定幣受監管活動的發行人面臨高達HK$3 百萬的罰款和最長七年的監禁。發行人還將面臨每天HK$100,000的罰款,罰款將按每個持續違規的日子計算。

BTC2.48%
ETH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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