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和TikTok在與歐盟關於技術費用的法律戰中獲勝

歐盟的第二高法院——普通法院,支持了Meta Platforms和TikTok針對歐盟根據2022年數字服務法(DSA)施加的監督費用提出的上訴。

據報道,法院支持Meta和TikTok的裁決,認爲計算稅率的方法存在缺陷且不成比例。

TikTok和Meta的潛在勝利

星期三,歐洲第二重要的法院支持了Meta Platforms和TikTok對歐盟施加的監督稅的上訴。

根據2022年頒布的數字服務法,Meta、TikTok和其他16家公司須支付0.05%的全球年淨收入監管費,以覆蓋歐盟委員會監測其遵守法律的成本。

年費的金額是根據每家公司的平均月活躍用戶數計算的,並受到公司上一財年的利潤或虧損的影響。

TikTok 和 Meta 的論點

Meta Platforms 和 TikTok 在 6 月就此問題分享了他們的論點,聲稱歐盟對他們施加的監管費率是不成比例的,並且基於有缺陷的方法。

Meta否認試圖逃避支付其應付的費用,並質疑委員會是如何計算稅收的,聲稱這是基於集團的收入而不是子公司的。

Meta的律師Assimakis Komninos在五位法官的面前表示,他的客戶仍然不知道費用是如何計算的。他表示,《數字服務法》(DSA)的條款"違背了法律的字面和精神,完全不透明,像黑箱一樣,導致了完全不可信和荒謬的結果"。

流媒體平台TikTok也分享了類似的觀點。"在這裏發生的事情完全不公平或不成比例。稅率使用了不準確的數字和歧視性的方法,"TikTok的律師比爾·巴徹洛說。

“抬高TikTok的費用,要求不僅爲自己支付,還要爲其他平台支付,並無視過高費用的上限”,他補充道。

巴切洛爾甚至指責委員會對企業用戶進行了雙重計算,認爲這具有歧視性,因爲這意味着在手機和筆記本電腦之間切換的用戶將被計算兩次。

在他看來,監管機構在將利率上限設定爲集團利潤水平時超越了其法律權限。

委員會的律師洛娜·阿馬爾蒂拒絕了企業的論點,捍衛了委員會的行動。

“當一個集團有合並帳戶時,集團整體的財務資源可用於支持該供應商承擔費用負擔”,他向法庭解釋道。

“供應商有足夠的信息來理解委員會爲何以及如何使用了所使用的數字,並且現在毫無疑問他們的聽證權沒有受到任何侵犯,也沒有不平等待遇。” 他說。

預計法庭將在明年作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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